转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通知:
根据《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天大校研[2017]12号)文件第八条、第九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,现进行2022—2023第一学期(第二批)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,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达到学制年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需办理延期手续,全日制硕士生延期累计最长不超过1年,博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延期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。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,应以结业、肄业、退学等形式结束学业。休学、出国时间均计入学习年限内。
二、业务办理流程:
1.本次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统一通过线上申请、线上审批的方式进行(请登录网站http://classes.tju.edu.cn),我的学籍-学籍异动申请-选择异动类型(延期毕业),填写异动信息,提交异动申请。
2.导师登陆http://saa.tju.edu.cn,我的-异动申请教师
审核-研究生,选择异动申请审批。
3.学院教务老师登陆http://saa.tju.edu.cn,学籍管理-异动申请院系审核,选择异动申请审批。导师审批通过后,教务老师方可审批。
4.研究生院审批,通过后即可生效。
三、申请注意事项:
1.申请延期毕业一定要确认变更后的预毕业时间,再点击提交(每次申请一个学期)。本次申请是预毕业时间由2023年1月15日变更为2023年6月30日。如显示的变更后预毕业时间不正确,请在申请原因处注明具体原因和正确的预毕业时间。(如:由于本人疏忽,上次未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毕业,现申请延期毕业至2023年6月30日。)
2.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将导致校园一卡通停用、校园网停用、无法就业派遣、超期清退等问题。
3.请各学院于2022年12月19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请及审批全部流程,届时将关闭系统,过期不予另行受理,学生遇到具体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务老师。
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
2022年12月8日